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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会主义学院2019国考参公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9-1-2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录用参公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综合外事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00210001001)

133.40

赵博琳

06311102210911

2019年

2月23日

(星期六)

姜可心

06311102220807

喻  祺

06311102221015

周  颖

06311102291420

孟显磊

06311106211626

江桑佳

06311107080610

韩  晴

06311109011414

申卓灵

06311110021212

任惠颖

06311112020103

谢天舒

06311112021313

宋  月

06311115121225

赵  培

06311201101729

胡佳男

06311401106207

刘怡平

06312102020201

邱韵颖

06313331033218

朱薛友

06313332081616

周文杰

06313401010107

王东升

06313701062018

张子屹

06313701071013

刘承冲

06313702022512

陈  伟

06314401027523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1月30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1)。本人签名,于1月30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zhaolu2019@zysy.org.cn。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确认参加中央社院面试”。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本人签名,于1月30日17:00前前发送扫描件至zhaolu2019@zysy.org.cn。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放弃参加中央社院面试”。

3.逾期未收到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见附件4)。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9年2月23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和大厦文体中心3层会议室。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8名参加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和体检情况确定6名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的相关安排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安排,具体事宜电话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面试将持续一天,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准备,预留好时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需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2.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若有舞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尽快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得泄露试题信息。

3.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方式:010-68706353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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